新一轮信息革命对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产生深远影响,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务信息化已经成为通往现代治理之路必不可少的依托。进入“十三五”时期,尤其在十九大后,国家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做出了进一步部署,构建形成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务信息化体系,成为支撑政府改革的重要平台,政务信息化迈入历史新阶段。
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起步,经历了从单机到联网、从分散到集成、从办公自动化到政务信息化三个发展步骤。在长期以来各自为政的建设模式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了大量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也分散在各个部门,也造成了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的局面。
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成为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当政府治理逐步走向整体治理、横向治理、协作治理、网络治理的模式时,更加着眼于政府部门间、层级间整体性运作,强调公共管理与服务机构为了完成共同目标而展开协作,主张政府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建立起纵横交错、内外联动的协作机制。
因此,政府整体跨部门协同治理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势。当下,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总体处于从“以部门和条块为中心的孤岛式建设阶段”向“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核心的协同式政务建设阶段”。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产生了“协同政务”这一概念。
“协同政务”是指在信息化的背景下,政府部门之间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跨部门业务协作,最终通过改变行政管理方式方法,达到政府资源优化利用、效率效能提升的新型政府工作模式。如果从电子政务系统角度来说,“协同政务”更加强调后台各个子系统的整合互通,做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才能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
“十二五”以来,国家在推动电子政务统筹发展、集约共享方面,通过促进政务云平台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推动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这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都未能从全局和根本上解决问题。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这是国家近几年在推进系统整合方面最重磅的一份文件。
此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国务院在新时代发展要求下,对传统低效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一次大整顿、大清理,实施规划时间要求紧、步骤环环相扣、实施要求高、路径要求明确,执行落实的可行性高。尤其是对责任主体的明确和开展信息系统审计,体现了政府在推动互联互通和数据整合方面的决心与力度。
通过审计、清理、整顿,可以将存量的低效、无效系统清理,为新的系统建设腾让出新的空间,这对于系统升级换代、应用创新将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步,对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实施整合,并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最终形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再通过建立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数据壁垒将逐渐被打通,数据开放指日可待。
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是实现大数据运用的基础保障,当这一条件满足后,继而为政务数据的汇集、挖掘、分析、运用奠定基础,真正实现由“政务数据”向“政务大数据”的进阶,并由此带动社会各个领域、行业的数据开放与价值创新。